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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黑龍江省鶴崗市一條“礦難瞞報”舉報線索的核查途中,負責核查的地方官員強令正在採訪拍攝的記者刪除自己的照片,並稱侵犯自己“肖像權”。在事情真相還未核查清楚之際,如此在乎“形象”的官員真是讓人費解。
  政府官員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對煤礦有無事故進行核查並及時向社會公佈也是政府官員的責任和義務。在核查礦難的過程中,民眾需要的是政府能夠第一時間調查出有無礦難的真相,記者的採訪權本身就是向公眾傳達事實的方式。在探尋事實真相的過程中,主管煤礦安全生產的官員卻強令正在採訪取證的記者刪除照片,強調維護自己的肖像權,這是典型的官僚表現。
  類似這位地方官員的“牛脾氣”並不是個案。一些基層官員在工作過程中,常常是電視臺和報社記者跟隨,習慣了對記者指手畫腳。這種只為自己形象負責,不為工作本身負責,不為公眾知情權負責的官僚作風,不僅有損政府形象,也是對人民所賦予權力的濫用,是對公眾知情權的踐踏。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強調,目前黨內脫離群眾的現象大量存在,集中表現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這“四風”上。當前教育實踐活動仍在進行,對那些“重視形象”的地方官員,看來還需要進一步掃除作風之弊、行為之垢。
  摘編自新華社7月19日電文/王凱、程子龍  (原標題:官員要肖像權其實是要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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